做什么都不能闭死关[修真]_第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8节 (第2/3页)

收弟子为徒,弟子一定夙兴夜寐勤奋修炼,不负道君恩德。”

    ??作者有话要说:  现在的狗儿:仙人到底会不会收我呢?虽然仙人曾经答应过我,但旁边的大哥哥真的好优秀啊,狗儿比不过(沮丧)。

    ??后来的狗儿:听说最近有人朝师尊告白了?还是当年那个差点被师尊收为徒弟的家伙?哼,本座去教训他一顿,叫他以后看见师尊都绕道走。

    ??作者:时间是把杀猪刀,好好一个腼腆小男孩啊……变成了个暴躁老哥……

    ??第十二章

    ??原来仙人就是清沅道君,那个连师兄都十分敬佩的神仙人物。狗儿小脑袋越发低了,小手戳破洞的速度加快,小嘴紧紧抿着。

    ??旁边的大哥哥已经先一步向仙人推荐自己,仙人会答应他吗?如果仙人收了大哥哥为徒,那他呢?仙人会不会觉得已经有一个徒弟就不再需要另一个了?

    ??不行!他不能把仙人让出去!

    ??狗儿抬起头,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上前一步,稚嫩的声音尽力高扬:“狗儿也对仙人敬慕已久,恳请仙人收狗儿为徒!”

    ??仙人清淡的眼子望过来,狗儿更加紧张了,小手一握,磕磕巴巴道:“仙、仙人,我吃的很少的,很勤快,还会做饭、洗衣服、扫地,一定不会给仙人添麻烦的!”

    ??粉雕玉琢的小孩子站在大殿中央认真地说着话,声音里满是真挚,想拜清沅道君为师的心思都要溢出来了,看得其余道君心痒痒,很是羡慕。

    ??“本君还是第一听到这样推荐自己。”竹韵道君轻笑着说。

    ??悟道宗收徒试炼进行了这么多年,仰慕某个道君主动推荐自己的也不少,不过都是强调自己的天赋、悟性如何出众、如何适合修习这位道君的道法,还从未有人在大殿上对一位道君说自己“吃得少、会做饭、洗衣服、扫地”的。

    ??清沅看着小孩脸上的期待与紧张,正要说话,却被火焰道君打断:“小娃娃,要是清沅道君不收你,你就来我这,我是剑峰的峰主,你来后我就让你做我的关门弟子,怎么样?”

    ??剑峰峰主的关门弟子!孩子们用一种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他,觉得他实在太幸运了。

    ??狗儿却不为所动,一双大眼睛定定地看着清沅:“仙人,狗儿很好养的,有一张床就好……不,有地铺也行,狗儿身子小,一定不会多占仙人的屋子……”

    ??在家的时候,因为不吃人肉,那对父母总说他难养,睡觉还占太多的地方,想要把他丢掉。他害怕仙人也不要他,于是急忙保证。

    ??小孩这么委屈,像是要哭了,清沅不想再耽搁,直接走下台阶,将正中央小小的孩子抱起来,朝无极峰飞去。

    ??“此后,这孩子便是本座的弟子。”

    ??大殿上率先走出来的孩子愣愣地看着她的身影,像是十分不敢置信地看了看自己的手,眼里闪过茫然、无措以及深深埋藏的悔恨。

    ??为什么?为什么这一次会出现一个叫狗儿的孩子,生生夺走了原本属于他的那人徒弟的位置?

    ??清沅抱着小孩回到无极峰自己的竹屋前,孩子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正愣愣地看着自己,小脸白白嫩嫩的让人想摸一把。

    ??不行,要维护作为师尊的形象。

    ??清沅若无其事地将手背在身后,指指身后的竹屋:“这是我居住的竹屋,你在这里面选一间屋子作为你的房间。”

    ??本来她是想给徒弟自己重新造个房子的,但师兄的话提醒了她,小徒弟现在还这么小,最近又经历了那么多磨难,一个人恐怕还适应不了,就暂时让他住在这竹屋里好了。

    ??反正这竹屋屋子挺多的,小徒弟可以随便住。

    ??狗儿还有些不敢置信,指着自己小心翼翼地问:“仙、仙人是说狗儿可以和仙人住在一起吗?”

    ??“嗯,”清沅点头,端着自己清淡的仙人形象轻声道:“我已经收你为徒,你以后不要叫我仙人了,叫师尊。”

    ??他真的成为了仙人的弟子!狗儿兴奋不已,圆圆的小脸笑开了花:“师尊!”

    ??好可爱。

    ??背在身后的手轻轻摩挲,清沅云淡风轻地咳了一声,提醒小徒弟:“好了,快去选屋子。”

    ??可以和仙人住在一起,狗儿越发高兴,一直表现地有些超乎年龄的沉稳的他头一次蹦蹦跳跳地跑到竹屋里,带着满腔的兴奋推开一间屋子。

    ??“砰”地一声,有东西掉了下来,在地上滚了几圈,最后停在狗儿脚边。

    ??狗儿弯腰,捡起那花花绿绿有点像鉴(古代的盆)的东西,疑惑地问师尊:“师尊,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??清沅:……

    ??这是一个放灵花灵草的容器,用特殊材料制成,可保证放进去的灵花灵草药性不流失,也可用其装水、灵液等液体,里面使用了空间阵纹分隔,空间大且不会使药性混淆,属于上品法宝,就是外观上被掌门师兄委婉地提醒过多次。

    ??这东西是她元婴后一次炼丹时,觉得现在修真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