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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节 (第2/2页)
放开膀子和大家抢菜抢的不要太欢快哦! 看的旁边的莫愁直翻白眼, 差点没保住她最爱的东坡肉。 吃饱喝足之后。 一伙人瘫坐在椅子上, 捂着饱饱的肚子,舒服的直打嗝。 这个时候,莫愁才有心思和大家简述了一下她和李潇的恩怨情仇。 原来,莫愁和李潇是大学同学,两个人一个是副班长一个是正班长。 本来嘛, 正副班长应该通力协作,共同为班级服务的。 但是这两人不啊,他们两个可以说是从开学到毕业,一直就不对付。 莫愁的性格是非分明,李潇平常就喜欢和稀泥;莫愁组织班级搞活动,李潇却觉得大家爱干嘛干嘛;莫愁竞选优秀学生干部,最后却惜败李潇……这一桩桩一件件,这两人可不就是有仇嘛! 当然,这是从莫愁的角度。 但是在李潇这里,他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啊?!在他心里,莫愁一直是个爱岗敬业、团结同学、成绩优异的好同学,甚至于他每次看见莫愁都有点怕怕的。 真没想到,这两个仇人,居然在辗转几年后,又在食味里碰上了呢! 得知李潇现在是叶蓁小店对面咖啡馆的老板,莫愁没好气的哼!了一声,“好歹你当年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现在居然就开这么个小小的咖啡馆。” 嘿!这话李潇就不爱听了,道:“你懂什么!这地方那叫一个闹中取静,我开咖啡馆,那是一种情怀,情怀懂不懂!” “还情怀?我看这情怀没培养出来,你就得去喝西北风了。”莫愁明显注意到了从吃饭到现在,对面的咖啡馆貌似一个生意都没有。 “那就不劳您操心了!”李潇回的很有底气,本来想说什么,最后想了想,又没说。 反而看了旁边在看好戏的叶蓁几个一眼,指了指叶蓁,道,“你看这位小老板,不就跟我一样慧眼独具,就凭她这手艺,你看着,过不了多久这地儿就火了!” 李潇的最后一句话说的,一脸的笃定。 “你!”莫愁被怼住了,这句话,作为一个尝过叶蓁手艺的人,她还真不好反驳。 叶蓁做的菜,即使自诩吃遍大江南北的她,也不得不说在她吃过的好菜里排名是靠前的。 于是只能愤愤的停嘴,两人就此休战。 * 回到寝室。 温茜打开微博,把今天吃饭前拍的饭菜的照片发了上去。 标准的九宫格。温茜常年自拍练就的拍照手艺也是不俗,本就色香味俱全的饭菜,经她的手机这么一拍,就让人有一种“超级好吃”的感觉。 上面配上文字:好朋友要开餐厅啦!茜茜今天试了试,炒鸡好吃!肚子都圆了一圈,看来要多跑几次健身房了。 wb上瞬间就刷出了留言—— 开始的评论并不好。 小姐姐,你的画风肿么了? 茜茜你也开始做广告了吗? 又一个向金钱低头了,唉! …… 后来,画风就转了。毕竟在华国,吃货的数量远远超过你的想象。 只有我觉得……看起来很好吃吗? 我也是我也是,看到就留口水了! 饿……等我订份外卖先。 茜茜,放开那锅东坡肉让我来! …… 点赞最多的是那句“放开那锅东坡肉让我来”。 才没过几分钟,就有不少人开始在微博下询问店的地址。 但是温茜小姐姐明显深谙炒作的原理,就是捂着地址不说。 地址这种东西,一定要在大家好奇心最顶点的时候发出来! * 食味对面咖啡馆的楼上。 因为吃到美食而满足了胃口的李潇爆发出强大的动力,文思泉涌,手速破表,不多久就打了上万字。 超额完成工作。李潇悠闲的端起了放在旁边的咖啡,美美的喝上一口。 然后拿出手机,打开【吃货同盟】聊天群,编辑文字。 「潇洒哥」:对面开了一家好吃的餐厅,那味道,嘶——绝了!特别是东坡肉,以我多年吃货的经验保证,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的! 「阿树」:潇洒哥又来安利美食了! 「天上飘着一朵云」:位置在哪里?真的好吃吗? 「潇洒哥」:真的真的超级好吃,想吃的约起,明天正好开业第一天。 「魔术师」:我看到了什么,才开业啊! 「饕餮」:我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