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: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1165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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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165节 (第3/3页)

了,一死就掉一大块肉?

    ??沈一元苦涩不已:“朝廷这样做,为的是减少巨商巨富出现,这也就意味着,未来商贾可以有钱,但不能有太多钱。”

    ??常百业心头一颤,嘴角动了动:“减少巨商巨富?若真是如此,三十税一怕是不够吧,以建文皇帝的强势,朝廷很可能会一刀砍下来,设个五税一,甚至可能是二税一的重税!”

    ??对于几百万家产的富户来说,少个几十万贯是肉疼,可还远远达不到“减少巨商巨富”的目的,只能说是放了点血,并没有伤筋动骨。

    ??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常百业,沉思了下,重重点头:“你说的没错,朝廷很可能下重手。如今建文皇帝威望如日中天,他会借此机会推行一系列棘手的问题。全面改土归流这种得罪所有土司的事,他敢做,将遗产税设为重税,他必然也敢做!”

    ??常百业端起酒杯,嘴角透着无奈:“所以,我们就是一头肥猪,朝廷要动了刀子,而我们只能叫唤着,然后被宰了,对吗?”

    ??沈一元低下头,不知如何回答。

    ??眼下朝廷关于遗产税的细则并没有出现,到底如何还不明朗,但可以确认,朝廷感受到了巨商巨贾的存在可能不利于朝廷稳定,故此设遗产税以作打压。

    ??既然是打压,也只是放血、割肉、断骨的区别罢了。

    ??朝廷手握杀猪刀,商人只能嗷嗷叫。

    ??反对吗?

    ??现在的商人力量还不够大,哪怕是贡献了海量的商税,在朝堂之内也没多少人愿意为商人发声,即便有国子监商学院的人进入朝廷,他们主要的方向还是如何管理、控制商税,如何借助税这只手来稳固大明经济。

    ??商人没有反抗的余地,就像是一头猪如何都不可能挡住屠夫明晃晃的刀。

    ??常百业长长叹息:“朝廷如此做,没半点依凭,我们心难服啊。若一刀下来,我们家产直接少去三成或五成,那这些年的辛劳还有何意义,日后谁还敢做大买卖?”

    ??沈一元摇了摇头:“朝廷也并不是没有半点依据。”

    ??常百业吃惊地看着沈一元:“从古至今,都无遗产税这个税目,哪里来的依据?”

    ??沈一元揉了揉眉心,正色道:“还真有,宋朝时,针对‘户绝’遗嘱,将财产分割给其他亲戚时,需要‘合改立户’,朝廷进行征税。”

    ??“徽宗重和元年时,有条文:凡民有遗嘱并嫁女承书,令输钱给印文凭。这也是对遗嘱财产分割缴纳税目的依据,只不过当年这一条并没有施行多久便废弃了。后来在南宋绍兴年间,王之望总领四川财赋,提出凡嫁资、遗嘱及民间葬地,皆令投契纳税。”

    ??“王之望认为此举,即可免亲族兄弟日后诉讼,也可增财政,于公于私皆有益,便上书朝廷。当时朝廷户部明确:人户今后遗嘱与缌麻以上亲,至绝日,合改立户。及田宅与女折充嫁资,并估价赴官投契纳税。”

    ??常百业有些头疼,自己年轻时多做买卖,很早的时候就跟着商队到处跑,读书少,不成想宋时竟还真有类似的税目。

    ??“你说的户绝,那是针对至亲全无的情况……”

    ??常百业想要反驳。

    ??沈一元摆了摆手:“这些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朝廷确实找到了依据。他们可以拿着这一条告诉世人,前人可以征收遗嘱继承遗产税,大明也可以征收遗产税。”

    ??常百业直挠头:“宋不过是遗嘱继承遗产税,可大明是遗产税,这很不同,对吧!”

    ??沈一元没有否认。

    ??遗嘱继承遗产税和遗产税是不一样的,前者只是针对遗嘱涉及的财产纳税,给大儿子一座房屋,给二儿子三亩地,这些东西换“户”名时,朝廷收税。

    ??至于给大儿子多少钱,给二儿子多少绸缎,只要没写在遗嘱里的,不需要换“过户”的,自然就不在缴纳之列。可后者就不一样了,这是全部都要纳税,算是一窝端,然后切走一块。

    ??常百业想了许久,依旧没有对策,问道:“沈叔,我们当真就坐以待毙,没有半点法子了吗?”

    ??沈一元哈哈笑了笑:“怎么会没法子,只不过这法子对你来说怕有些晚了。”

    ??“什么法子?”

    ??常百业疑惑不解。

    ??沈一元笑道:“自然是多生孩子多分家,趁着朝廷还没发出遗产税之前,将家产全分割出去,该立户的立户,莫要挂在自己名下。只是你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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